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辽宁高校“校园好声音”歌手大赛的通知

日期:2017/8/14 0:17:15 来自:
辽教办〔2017〕103号


省内各高校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、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唱响网上好声音,传播正能量,辽宁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7年辽宁高校“校园好声音”歌手大赛暨第三届全国高校“校园好声音”大赛辽宁省分赛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唱响青春中国梦

二、组织实施

(一)参赛对象

省内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。

(二)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辽宁省委高校工委  辽宁省教育厅

承办单位: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  沈阳建筑大学

平台支持: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网站(www.stuln.com)及其官方微博(http://weibo.com/stuln)、官方微信(lndxszxlm),易班网(voice.yiban.cn)

三、作品要求

(一)内容要求

选唱歌曲须积极、健康、向上,传承中华美德,弘扬中国精神,鼓励原创,用简洁朴实、清新爽朗、积极向上、充满活力的歌曲来分享成长感悟、定格青春记忆,传递真善美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(二)格式要求

歌曲总时长需在2—5分钟,歌曲名称25个字以内,歌曲描述25个字以内。音频格式要求为MP3、WMA,大小10M以内。

(三)其他要求

歌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少数民族语言或外语音乐作品,须提供对应中文版本歌词。

非原创歌曲,应当指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。

原创歌曲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。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(不限于)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。提交的原创歌曲,严禁剽窃、抄袭。关于剽窃、抄袭的具体界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相关规定,所有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,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和传播权。

四、比赛方式

(一)组队形式

活动选拔采用“个体竞唱,团队计分”方式,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,每校限报一队,组队采用N+X模式,其中N代表在校生个人(2-4人),X代表组合或乐队(2-5人),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校生。每所参赛高校必须选配至少1名指导老师,负责全程指导本校的参赛选手参加比赛。

(二)赛程安排

本次比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,参赛选手访问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网站及其官方微信、微博“2017辽宁高校校园好声音”专题了解赛事动态,点击网站“报名与提交作品”按钮,进入易班网全国大赛专题网站(voice.yiban.cn)进行报名和提交作品。

本次大赛参赛队和作品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4日,参赛高校须在此日期前在网上提交作品,并向组委会提交《2017年辽宁省高校“校园好声音”大赛预赛推荐表》(详见附件),逾期不予统计。推荐表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:17262953@qq.com。线上作品和推荐表必须同时具备,缺一不可参与比赛。

1.预赛(8月1日—9月4日)

本环节通过线上竞唱形式开展,各队选手须在大赛官网易班网(voice.yiban.cn)上传歌曲,5首歌曲中须含一首原创、民歌或民谣,若无原创歌曲,则将在该校队总分的基础上减去5分。

各参赛高校网络排名,具体分值折算规则为:

排名第1位

100分

排名第2位

98分

排名第3位

96分

……

依排名次序递减2分

 

专家将从选手上传的音乐作品的声音、节奏、形式和表现力四个维度按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。

网络人气占总分的30%,专家评审占总分的70%,综合得分前10名的学校将晋级全省的决赛。

2.决赛(9月下旬)

晋级决赛的10所高校代表队根据抽签流程选择比赛出场顺序,角逐金银铜奖。

竞演轮次

决赛共分为校队展示、主题演绎、点将竞唱和X对决四个环节开展。

校队展示(歌曲限时2分30秒):N+X全部登场,歌曲类别由高校自行决定;

主题演绎(歌曲限时2分钟):此轮对决须演出原创或民歌或民谣歌曲,不得由X选手出战,且此轮出战选手不得再次上场;

点将竞唱(歌曲限时2分钟):此轮对决歌曲类别由高校自行决定,出战选手不得为X选手且不是“主题演绎”出战选手;

X对决(歌曲限时2分30秒):此轮对决歌曲类别由高校自行决定,须由X选手出战。

晋级规则

前两轮(校队展示+主题演绎)累计得分最高的1所高校直接晋级到第四轮“X对决”环节。

其余9所高校进入到第三轮“点将竞唱”环节,3轮累计得分最高的3所高校直接晋级到第四轮“X对决”环节,剩余6所高校获得首届辽宁高校“校园好声音”大赛铜奖。

进入第四轮“X对决”环节的4所高校依据本轮得分决出首届辽宁高校“校园好声音”大赛金奖一名、银奖三名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1.金银铜奖高校十所:金奖一所高校、银奖三所高校、铜奖六所高校;

2.优秀组织奖高校十所:积极组织、发动学生上传歌曲并推动、支持学生创作高质量原创歌曲的高校;

3.优秀指导老师十名:指导学生创作原创歌曲,为学生参与比赛提供支持,并帮助学生取得良好成绩的教师;

4.网络人气奖十名:复赛中网络投票票数前十的高校。

六、相关事项

1.参加决赛选手和带队教师的住宿、交通费用由所在学校承担。需要协助安排住宿的高校请自行与承办单位联系。

2.未尽事宜可与赛事组委会联系。

联系人: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:梁士朋,徐杨,电话:024-86981386(转202);沈阳建筑大学团委:王诗白,丛明,电话:024-24693791

 

附件:2017年辽宁省高校“校园好声音”大赛预赛推荐表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8月1日